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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户籍限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将实行“跨省通办”

  4月13日,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通知》明确,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这一新措施自4月15日试运行,4月22日正式运行。

  “跨省通办”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即申请人可以在全国任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两项补贴窗口提交申请,受理地将材料转到户籍地,由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

  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充分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获得权威数据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受理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系统中留存,受理地不需接收、转寄纸质材料。 来源:民政部、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